各有關單位:
根據省文化廳通知精神,現就做好我院“首屆(2011年)江西省文化藝術學科帶頭人評選”推薦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薦范圍
凡本院在編在崗且符合文化藝術學科帶頭人評選條件的人員,均可申報參加評選。
二、推薦程序
請各有關單位認真對照《江西省文化藝術學科帶頭人評選辦法》進行推薦。并按照個人申報,所在單位(設區(qū)市由市文化局統一組織,下同)專家組或學術委員會評議、推薦的程序進行。
?。ㄒ唬┥陥笕藛T如實填寫《江西省文化藝術學科帶頭人評審表》。
?。ǘ┧趩挝徽J真審核個人填報內容后,由單位專家組或學術委員會進行評審、推薦,確定推薦對象。
?。ㄈW校確定推薦對象并予公示。
?。ㄋ模W校簽署推薦意見并統一上報。
三、有關要求
各單位要加強推薦選拔工作的領導,切實認真做好本屆學科帶頭人的推薦選拔工作。
1.申報人員需本人填寫《江西省文化藝術學科帶頭人評審表》(附件1)一式3份。
2.所在單位負責填寫《江西省2011年文化藝術學科帶頭人推薦情況匯總表》(附件2)一式2份
3.申報人須提供個人的職稱、學位和近五年來業(yè)績、科研等方面材料復印件1份(一人一袋,復印件請所在單位簽署與原件是否一致的意見并加蓋公章)。
4.全部表格均需同時報送電子版,所有表格紙質材料規(guī)格是A4紙雙面打(復)印。
5.報送時間:2011年1月12日前,逾期不予受理。
聯系人:朱俊松
電 話:8334065
附件
1:
江西省文化藝術學科帶頭人評審表.doc
2:
江西省2011年文化藝術學科帶頭人推薦情況匯總表.xls
3:
江西省文化藝術學科帶頭人評選辦法.doc
九江學院組織人事部
2010年12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