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級學院、各部門:
根據(jù)國家留學基金委2023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選派工作會議精神,為做好2023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地方合作項目申報工作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請關注“國家留學網(wǎng)”(www.csc.edu.cn),申請人須符合國家留學基金委發(fā)布的《2023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》及2023年西部地方項目專欄選派辦法的要求。
二、地方合作項目申請類別為高級研究學者、訪問學者、博士后。高級研究學者的留學期限為3-6個月,訪問學者的留學期限為3-12個月,博士后的留學期限為6-24個月。申請人應在2023年5月1日至9日進行網(wǎng)上報名(http://apply.csc.edu.cn),按照附件《申請材料目錄及順序》準備書面申請材料,并于2023年5月10日上午11:30前將申請表和其它書面申請材料一式一份報送國際合作交流處(行政樓402室)。
三、申請人申請時須提交擬留學單位的正式邀請函。2023年地方合作項目被錄取人員留學資格有效期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。邀請函中的邀請開始時間應在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,關于邀請函的其他具體要求請認真查閱項目專欄。
四、申請人須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的相關要求。
五、推薦部門應對申請人的政治信念、道德品行、身心健康情況、學術發(fā)展?jié)摿?、出國留學必要性、留學計劃可行性等進行嚴格把關,在推薦意見表中對上述內容逐項做出認定;對申請人出國留學提出明確考核要求,并出具針對性的單位推薦意見。
請各二級學院和各部門做好該項目申請選拔的宣傳工作,及時在學院或部門的公共信息平臺發(fā)布項目選派信息。
聯(lián)系人:朱老師 電話:8313811
國際合作交流處
2023年4月17日